华东理工大学兼职档案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19   访问次数:536

校通字[2005]6号(附件1

为了建立一个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相适应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有效的档案工作体系,造就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员队伍,根据《华东理工大学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衡量学校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按需配备兼职档案人员,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保证学校档案工作顺利进行。

二、兼职档案员的工作应纳入其岗位职责范围,并赋于一定的业务工作量。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兼职档案人员的管理,是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兼职档案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人员变动,归档单位应及时通报档案馆,并做好交接工作。

四、兼职档案员要努力学习档案业务和现代化管理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维护本部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其主要职责为:

1、按照《华东理工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华东理工大学文件材料预立卷制度》等,认真做好归档文件材料(包括电子版或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工作与各项工作的进程相衔接和各种材料的齐全、完整。

2、遵照《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要则》以及个别门类归档业务的专门要求,听从档案馆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意见,正确利用计算机档案管理辅助软件,规范组卷,按时归档。

3、努力学习档案专业和现代化管理知识,不断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提高业务水平。

4、积极参加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举办的各项活动和档案工作会议。

五、根据上海市档案局、上海市人事局有关文件规定,兼职档案员应接受岗位培训。岗位培训由所在部门和学校人事处共同负责,档案馆负责具体的培训事宜。

六、兼职档案员是学校档案工作体系中一支主体力量。为此,学校专门设立了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系列,兼职档案员可视条件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

七、学校每两年举行一次档案工作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对工作优秀的兼职档案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档案资源是学校重要的国有资产,兼职档案员在工作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档案缺失或损坏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学校责成档案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规作出具体处理。

九、本制度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二00四年十二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