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毕业生查询个人人事档案去向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1-03-03   访问次数:7117

 

    1.在校学生的个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学院党委负责管理。

 

    2.学生毕业后,个人人事档案由学院通过机要转至学生自己提供的档案管理机构。

 

    3.按规定,学生毕业(包括退学)后必须将个人人事档案转离学校,学院仅负责管理档案转至地信息。

    毕业生如需了解档案转至地信息,请联系原所在学院的党委。校内单位电话簿查询热线:021-64253300

 

 

1:学生个人人事档案内容涵盖高中阶段、高考招生阶段、本科生阶段、研究生阶段形成的各种登记表、检查表、鉴定考核表、成绩单、学历证明、奖励处分材料、党团材料等。

2:仅当校友个人人事档案丢失时,可由机构接洽本校档案馆(Tel.021-64252721)补充其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和学历证明。

 

 

华东理工大学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