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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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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馆所藏人事档案为原在华东理工大学工作至退休的教职员工个人人事档案(含离世者)。
二、按规定,人事档案仅供机构组织来馆查用,仅可摘录案卷有关内容,不得复印;亲属需要利用当事人人事档案信息出具相关证明的,由档案馆岗位人员查看并完成,亲属不得查看当事人档案。
三、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出借。校内组织上因需借出的,学院,须有分党委书记签发借用说明单(其上要有签名和公章),并经馆长同意后方可借出;部处,一般限纪委、两办、组织部和人事处,需处长签发借用说明单。借用者需承担保密责任,借出时间以短为主,用完即还。出借手续按密级档案处置,由档案馆保管利用室主任负责。
档案馆
2013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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