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最早的实验室管理规章
发布时间:2014-12-17   访问次数:202

 

 

眼前的用繁体字竖排印刷的这本小册子,是我校建校伊始编制的有关实验室及教学设备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汇编,也是档案馆最近才收集到的迄今保留最为完好的唯一一部详细的专门性工作管理规范要则,它对于了解和研究学校创建时期实验室建设和设备管理的工作有重要意义,作为留存了50多年并见证了学校当时发展情景的史料,弥足珍贵。

小册子中收编了《教学设备费使用办法》、《教学设备采购、登记、领发、报损等工作细则》、《实验室管理规则》、《危险药品的分类储藏、保养及领用规则》、《损坏仪器赔偿规则》等13条规章,涉及面很广,但行文都非常简洁、明了,易于学习、便于记忆、利于执行。如:“采购员凭已经领导批准之预算,填制采购卡,进行订货及采购工作,如遇困难,应及早与需用单位联系,如应需要单位提出较晚,至不及供应而造成教学上困难时,应有申请单位负责;否则,如有拖延,应有教学设备科负责。”可见工作管理之严格、职责之分明,但也不乏人性化。

凑巧,笔者在档案中找到如下一段记载“在做好实验室建设和科学器材管理工作方面,张江树院长一再教导我们必须制订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以日常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这些要求对我校实验室工作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起到了深远的影响。1954年底,国务院总顾问马连采夫在视察上海部分高校的实验室工作后,对我校进行了表彰;1962年由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也是指定由我校牵头起草的。”由此推来,这本现在看起来非常不起眼的小册子,还是我国高校有关法规性文件的“鼻祖”呢。